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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他的耳尖慢慢红了(2/2)

苏锦选择尊重他的意见。

正因为特殊的质,它象征私密、安静,有特别的严肃——尤其是对苏锦这样战争心的军人员而言。

苏锦心里一

苏锦这一刻的好奇心足足能害死九条猫。

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想知有关他的一切。

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

苏锦原先猜测他就是个黑市场长大的娼,后来觉得他也许于普通家,现在苏锦推断他可能自书香门第,或商,或公务员家,或许……可能是个小贵族。

态越来越趋于稳定。

避嫌,礼貌,注重距离,保护书房主人的隐私,将之当严肃的、自己不可涉足的办公场所。

苦难主角本只记得苦难,却不记得造成苦难的源

他喜阅读,说话温和动听,走动之间的步态都带着奇异的韵律,任何事都耐心细致,专注度和效率都很

可那就奇怪了。

这就斩断了一步追查的线索。

——前提是这是他本人的意愿,否则谁都没有权力越过他探查。

那些不合常理的,充满矛盾的,所有的一切。和它们背后掩藏的故事。

那么主角他本,想要知吗?

稳定态的利特,慢慢地心放松,而人在放松的时候,说话事间,就很容易不经意藏在潜意识的本能——他自己都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就了——换而言之,更容易暴

苏锦纵使好奇,对他的世满是探究,也不可能去要求他揭开血淋淋的伤疤,把最隐私最想隐藏的东西赤地翻来给自己观看,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

故事是虚构的,隔着一个次元,你抚摸着书籍泛着墨香的纸页叹息,但你知这些都不是真的。

以苏锦阅文无数的经验,她下意识地更觉得这一切不同寻常。

可是利特的一切都活生生地发生在前。

如果利特自己也想的话,苏锦暗忖,总归是有办法的。

那么他是为什么,自然而然地就知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它呢?

但据利特自己描述的情形来看,暗娼馆里混仄,狭小污浊,毫无隐私可言,光天化日之下宣也是常有的事。当然,也没有书房这地方。

何况利特本还什么都不记得。

在联盟,军要员、政府职员、企业家、教授、艺术家、文学家、研究工作者……对于这样的人而言,书房代表着“工作”和“隐私”。从某意义上来说,它是办公室的延伸,这般的双重作用,意味着它既是家居的一分,又不同于一般的家装。

咦?

苏锦知,这一定是一个和那些名著书籍上写的一样,充满命运的嘲,夹杂着人被命运洪席卷的无力和唏嘘,令人被震撼的故事。悲哀而黑暗。

那么本之下的利特是什么样的呢?

书房,一般是作为阅读、书写以及业余学习、工作的场所。

从来不过分好奇,对苏锦的隐私予以了充分的尊重,似乎知“书房”是经常藏着私密的重地,从来不独自在这里多待,打扫卫生时也从来不动苏锦的桌和书柜。

比如家中落,父母意外亡;比如受歹人算计,家破人亡;再比如,是被黑市场的那些丧心病狂的拐卖犯看中了,虏而来……

可假如这真的是故事就好了。

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累积,终于到了无法忽视的地步。

她对利特落到黑市场之前发生的一切产生了厚的兴趣,越想越心如猫抓,运用她为学霸的联想和逻辑能力,在脑里已经开始天行空地编排了数个版本。

细细想来,利特的态度着实值得玩味。

一滴,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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