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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皇军陆军第一团(2/3)

错如同海绵一样从沉墨上汲取着各知识,成长的速度让沉墨都到惊讶。

这里每天挖来的矿石数以千吨,通过船远远不断地从河上运往沿海的港,然后再装上大的海运回英国本土,支援英国本土的消耗。

从数十年前,英国人登上新大陆开始,他们就跟着来到了新大陆。

在经过了几天的训练之后,司错的长短枪击速度都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程度,尤其是短枪击速度,仅仅次于沉墨了。

他们驻守的这座博卡拉城也是因为矿山而兴建的一座城镇。

错脱下了一先秦盔甲,换上了更适合这个时代的黑作训服,脚蹬靴,甚至连发髻都给剪掉了,变成了一个寸勐男。

而第一团主要就是为了守卫这些矿山而存在的。

果然能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人都非同凡响。

时间关系,以下内容先更后改。



三十年前威胁黑山落抢夺野落金矿的幕后黑手就是当时的第一团的团长史密斯上校。

可以说,这个第一团手中可是沾满了新大陆原住民的鲜血,死在他们手中的原住民不知有多少。从他们手中抢掠的原住民的财富更是难以计数。

在石门山谷过了一夜后,司错和沉墨就兵分两路,分别前往伏击地和博卡拉城。

又过了五天,法海那边终于派人送回了消息。

英国人的主力后面去打博卡拉城。

每天除了在各个建筑工地上巡视督促之外,就是帮助司错尽快地熟悉各,讲解武发展的历史,还有未来战争的趋势。

周围有一座储量大的铜矿,还有一座煤矿以及其他一些金属矿。

就这么简单。

而三十年后,现任的第一团的团上却是史密斯上校的儿,也是史密斯上校。

沉墨要走的路自然跟英国人走到这条路不是一条路,虽然远了一些,甚至还要走路,但是因为沉墨早就安排师在河上等待,所以算下来的话倒也不算太远,三天的时间足以赶到目的地了。

两侧跟沉墨一样着两把短枪,腰间扎着武装带,跟沉墨的造型如一辙。

不过这年代的火枪也的确没什么好练习的。

这个团全团总人数也就一千来人,在英国皇家陆军之中也算是一支比较有名的队。

可以说这个第一团就是英国在新大陆这片民地上最臭名昭着的刽手军团。

其实黑鹰倒是还知一条近路,只不过要从林中穿过。而沉墨这次是大军动,带了很多辎重,走林的话反而不方便。

英国人这次动的是皇家陆军远征军第一团。

在掌握了这些武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后,司错也在沉墨的指导下开始练兵,熟悉火时代的战争方式,步炮协同、火力支援以及步兵和骑兵的合,步兵和师的合等等,演练各战术。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所以就需要指挥官临机决断了。

要是啥都能够照计划行,那在指挥官的位置上摆上一猪都能打胜仗了。

并且给疯带去了信,告诉他自己已经好了战斗准备,只要山雀那边一有消息传回来,自己随时可以带人发。

如果他不说,没人会知他是一个来自先秦时代的人。

沉墨看着送回来的情报沉起来。

老史密斯没有完成的事情,小史密斯准备继续完成,将这座金矿当成送给女王陛下寿诞的礼

等到占领了博卡拉城,再反过来英国人的

“英国人正在集结,有调动的迹象。”

除了各理论知识的飞速增长,司错对于火的掌握速度也是令人惊叹的。

沉墨为了让法海能够顺畅地和野落的人,所以给他派去了一队猎人侦查中队的队员协助他。

……

这就是古代名将的天赋吗?

在忙碌之中,日过的非常的充实。

人派去之后,沉墨也没有闲着。

法海送回来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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