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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2/2)

“您最好还是别把脚伸到外面…万一不小心掉下去了呢。”

“嗯。”季瑾低声,“愿意徒步走来的雄虫不多。”

夏琛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保持正常状态回去上班,他这段时间跟季瑾过得太颓废了,等回首都星他得好好加练,收拾得板板正正地再去上班。

他的前是的海洋,脚下是激的浪,耳畔是劲的冷风,挂过脸颊时拂来温柔的刺痛。没多久季瑾也坐过来,大的躯将风隔在他的以外,还贴心地给他披上一件外:“雄主小心别着凉了。”

不思蜀的日。这段时间他们几乎走遍了星球上大大小小的每个景,最后剩下情屿一个地方,季瑾在论坛上扒拉半天攻略,说这一天去最好,能看见完整的朝

“这不是还有二十六对吗。”在睡前,他听见雄虫困顿的声音,“少是少,又不是没有。”

季瑾将背包放在地上,从里面拿来一个民用的简易帐篷,准备跟夏琛在里面凑合一晚。他显然预演过好几遍,组装杆的手又快又稳,连说明书都不用,夏琛也没闲着,在密林里转了一圈,拾了一捧树枝回来,慢条斯理地搭了一个烧烤架,等季瑾装完了帐篷就让他把小麂分解成块架在火上烤。

当然风景也是好看的,它们被蒙上了雌虫粉红的滤镜,在雌虫的心包裹下变得浪漫而充满情趣,足以让最专业的旅行社都佩服他惊虫的行动力。可惜的是新假期余额无多,再过几天他们就要返回首都星。

“雄主,我准备好了!”季瑾背了一个大无比的双肩包从楼上跑下来,“我们随时可以发。”

夏琛自认为是个无聊之极的雄虫,这段日跟季瑾在一起,却觉生活难得丰富多彩起来。比起欣赏红鸾星那些壮观奇异的景,他更喜专心致志研究攻略,满怀期待地询问他愿不愿意去某个地时的雌虫。

走了六个小时,中间喝了一罐营养,他们顺利穿越密林,站在矗立在岸边的小小尖角。所谓情屿是大陆尖锐凸起的一块,因为底的土石被海浪日侵月蚀,形状逐渐变成了一把斜在岸上的刀,日时分坐在这里,可以看到朝升起的全景。

“雄主去帐篷里睡好不好?”

夏琛站起,从他手上拿了个小一号的双肩包背上:“走吧。”

他打了个哈欠,将脑袋靠在雌虫的肩膀上。还有一个更显而易见的原因,他和季瑾谁都没有开去说。

等到季瑾从背包里掏十几瓶绿绿的调味料时,夏琛竟然觉得甚是合理,非常符合雌虫尽善尽的严谨作风。于是本来茹饮血的荒野生活直接变成了饕餮盛宴,夏琛将肚吃了个圆儿,坐在情屿的尖尖儿上海风消

有什么困难是不能解决的呢,如果雄虫愿意,雌虫全程背他来也不是难事。可是情这两个字,对大多数雌虫来说,还是太过奢侈了。

等解决了天伽的事情,他脆辞职好了,把军团长的位置让给廖西,带着季瑾搬到红鸾星来住。

夏琛略有惊讶地挑眉:“这么少?”

夏琛混地嗯了一声,由着季瑾把他抱起来钻帐篷。帐篷不大,雌虫曲起才勉躺下,他将夏琛虚虚地揽在臂弯里,让自己的气味重新覆盖在雄虫上。

夏琛没说话,将往季瑾的旁靠了靠,目光落向天边的那月亮。季瑾陪他坐了一会儿,忽然:“雄主,据红鸾星星历的记载,我们是第二十七对来到这里的。”

夏琛:“来一躺是不容易。”

“不会。”夏琛说,“你不是会飞么。”

从别墅到情屿要穿越一片广袤密林,中间无法使用飞行,必须步行过去。夏琛和季瑾都是军的野外生存专家,在密林中行走毫无难度,季瑾甚至拿夏琛的枪打了只小麂,准备晚上给雄虫吃。

望、激素、生存组成的重担压在每一只虫上,他们自顾不暇,沉溺于或或低的渊里,没空产生一些更为真挚的情。

“这不确定的事…”季瑾无奈,“您不能这么信任我。”

“嗯。”

海风越发呼啸,得雄虫上的信息素味越来越淡。季瑾不放心地握住他的一只手,觉到雄虫的的,呼的节奏逐渐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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