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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10/10)

间的项圈与掌心的手链,仿佛看见了无数个肌肤相亲深夜,戴着那条手链的男人紧紧抓住自己脖子上的项圈,眼里尽是熊熊燃烧的无尽癫狂。

随后画面一转,男人将手链套在了陈嚣手腕上,又把陈嚣的项圈收进了自己的怀中。

“我再也不会走了。”

“以后你就是我的主人。”

男人在他的眉间落下一吻。

再然后,凄厉的刹车声,满地触目的鲜血,和一个男孩跪在马路上无助嘶哑的哭喊。

“我说我爱你的理由是一见钟情,这确实是真的。”

“而一见钟情的理由,是因为你和徽年实在太像,尤其是眼里干净的光,都是同样的迷人。”

陆辰雪只觉得自己的心在被一片薄薄的刀慢慢凌迟。

“其实第一次见面是在夜总会,我那时候就爱上了你,明明是恶魔的装扮,却有着天使的眼神。”

“我知道不应该对任何人产生感情,所以在桥边见到你时,我只是想过来看看,然后和你擦肩而过。但是偏偏,就在我快要离开时,我的余光撇到了你脖子上的项圈,于是我知道了你是谁。”

“所以你把我当成我爸爸的替身?”陆辰雪颤声道。

“你何尝不是。”陈嚣抿了抿嘴唇。

“我和徽年在一起五年,听说过他有个女儿,但他没怎么和我提起,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们感情很好,为了他,我甚至想要放弃继承家产的资格。”

“我不想和他把爱藏在见不得人的阴沟里。”

“我不能负了他。”

“可没想到,我的全部的爱在那么长的生命中只占了这么微不足道的位置。我不甘心,不甘心往后余生都只能靠着这一点回忆苟延残喘。”

“直到我遇见你,忽然间就燃起了希望,我想,我的爱和回忆是不是可以继续延续下去了?”

“我和于小姐的订婚仪式原本定在去年冬天,但我没办法抛下那样你,也没办法抛下我辛苦寻到的感情。”

“我有时候也会想,要不就把当年没有完成的梦继续做下去,洒脱一点,抛下一切和你一起去寻找独属于我们的欢乐园。可惜,我已经没有勇气再次成为当初那个少年。”

陈嚣端起茶杯润了润喉,然后直视女孩的双眼,却好像透过那一对明亮的东西,深情地看着另一个人。

“其实我和徽年的差别蛮大的,他喜欢Haniel,我喜欢Asmodeus;他喜欢昂贵的西装,我喜欢简单运动服;他喜欢路易十四玫瑰,我喜欢大马士革玫瑰。”

“可是当他去后,我却慢慢变成了他的样子。所以你把我当成你的父亲,我不怪你。”

“徽年比我大十岁,我比你大十岁,我们都在那个夜总会相识,都是一见误终身。我常常在想,这会不会就是所谓造化弄人呢?”

“我们都是天意的牺牲品。”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我们意外地出现在彼此的生命中,却也都只是匆匆一瞥的过客。哪怕这一瞥中,藏匿了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阿雪,你愿意再和我做一次吗?”

“不需要道具,不需要调情,就是,肆无忌惮地做一次,好不好?”

若说你的同意是犯贱,那我的请求,又何尝不是?

两人沉默地望着对方的眼,看着眼前的面容逐渐模糊成另一个模样。

他们同时轻声地呼唤对方。

“陆徽年。”



陆辰雪在一阵轻快的鸟鸣中醒来,空气中萦绕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床上只有她一个人,陷落在干净的阳光里。

她慢慢从床上爬起,感觉身上少了什么东西。伸手摸了摸还残存着熟悉气息的脖子,发现只剩下那轮蓝色的明月,自己经年累月佩戴的麻绳项圈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手腕上的麻绳手链。

也对,项圈一般是masochism的饰物,那应该属于陈嚣,而这条手链,才是她父亲留给他唯一的遗物。

陆辰雪穿上陈嚣叠好放在床头的衣服,吃完陈嚣留在微波炉里的早饭,路过庭院时,折下一朵开得正盛的玫瑰。

天气很晴朗,可陆辰雪还是觉得冷,冷得浑身发麻。她渴望有个人能够抱抱她,不要让她冻死在街头。

她拿出手机,手指在“季月”的名字上滑过三次,最终还是锁了屏,放进衣兜里。

中央广场依旧人来人往,或欢愉或悲伤的人们怀揣着自己的故事,在一无所知的半面之缘中匆匆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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