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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合同(2/2)

别说他本就是个,业余好就是泡泡小网红,站在他的视角,外面养个女人不算什么大事儿,和婚姻没有丝毫关联。其实就算是明岚本人知秦周打算包养个女人,都未必会真的生气——她是豪门大来的,和秦周的结合是联手,明家和秦家都会因此而受益,和那侍人的女人,本不在一个度。

安弘盛的生,是老天爷送给安家的礼。虽然安家晚了二十年才意识到这一,但总归是意识到了。

秦周语气甚至有漫不经心。

安弘盛靠听的,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这个“她”是个女她,指那位成功睡上龙床的女人。

“明岚算是我表妹。”

安弘柏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切,每天玩世不恭和任何二世祖没有两样。谁让他妈妈破坏了别人的婚姻,窃取了别人的幸福呢?他给人家儿背背黑锅,不是理所当然?

安弘盛的亲爹是个饭男,靠着老婆娘家的扶持才一路成为今天的安总,却刚刚享受到财富权势带来的好后就变得贪婪不满,开始嫌弃老婆不够漂亮,不够温柔,不够满足他那颗日渐膨胀的心。

提前二十年就准备好的礼

“嘿嘿……”安弘盛一下就乐起来,“我一猜你就知了。”

比如说,安家人不方便面得罪的人,可以让安弘盛去,安家人不方便窥探的隐私,可以让安弘盛来,安家接手了新的生意,需要把那些钱转个圈账,新公司的法人代表,正好是安弘盛。

可不知为什么,安弘盛就是一直不看好秦周和明岚。明明两个人郎才女貌,无比般。可就是隐隐有一觉,秦周对明岚的态度,和他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锋芒锐气,不太相符……

周的思路牵着走:“拟合同有什么用?你又不是不知,这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但大约秦周不这么认为。

于是只比安弘柏小三岁,安弘盛生了。

“正事儿是这个?我还以为,正事儿是想办法把游乐场的经营权卖给安弘柏呢?”

“这简单,我直接……”他开说一半又骤然止住,啧了一声:“那明岚呢?算怎么回事?”

秦周给了个官方的回应。十分模棱两可。

秦周看了腕表,才再看回他:“我知,她又不知。”

他说:“安弘柏拿不到的。我打算让你来经营。”

两个人虽然着七八分相似的名字,七八分相似的脸,可其实人生,并没有这么相似。

“唉唉……”安弘盛不满意了:“兄弟对你可是一儿没藏着掖着,你说要合同我立就答应了。但这是正事儿,老支使我过来就专门问这个的,你可得让兄弟有个代啊。”

多么完

其实他追问得很刻意了。

明明站在理智的角度,他该觉得明岚的地位无可动摇。毕竟他也见过秦周对其他人的态度,和对明岚,也称得上差别显著。

只看名字也能猜到,安弘柏是安弘盛的哥哥。从名字猜不来的,是安弘柏才是安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而安弘盛只是个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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