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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胃,忍痛站起来,走到厨房门,抱起双臂看着里面的人。

自己就像一个被得死死的玻璃瓶,里面晃,却一儿都倒不去。

“哥你怎么又喝酒?你昨晚明明答应过我……”程跑过来想要抢他的酒瓶,又不太敢动作,最后委委屈屈地坐下来,目光里满是恳求。

隋风刚起来,糟糟的,胡拉碴,只穿着一条短,光着膀坐在客厅支起的小饭桌旁,手边的啤酒瓶空了一半。

打开家门,扑面而来一刺鼻的酒味。他连忙把买的菜放在鞋柜上,大声唤:“隋风哥?”

“……”程睛红了,翕张着嘴,似乎想争辩什么,但到底没说。半晌,才低声,“我去饭。”

好像不说,隋风就无法真正地拒绝他。

第六章

“哥,你太讨厌了!”

从小就跟在孩王似的隋风后当小兵,后来又一路跟着他上了初中、中、大学,白晚离开乐队后,程主动提要来当主唱。隋风原本是不同意的,他知抱着什么样的心思,他甚至想要对他说清楚,让他离开算了,就让乐队解散算了。可是程先他一步将乐队的其他人找来,当着大家的面,说了自己的想法。梁成著他们当然是惊喜赞同,这样乐队不会解散,隋风也不用夜夜酗酒了。梁成著甚至开始撮合他们俩,他一向看不惯白晚,觉得白晚太清,相比起来,还是温柔贴的程更加讨喜。可是程从来没有对隋风有过越矩的行为,哪怕后来他们搬了同一个房,程开始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了,他也没有说过一次“我喜你”。

忍不住笑了,在围裙上手,走过来推他:“叫你不要喝酒,臭死了。”

将锅里的土豆盛来,关上油烟机,一转,对上隋风的双,愣了一下。

可是他跟着他已经快二十年了。

白`皙的面迅速地红了,仿佛染了胭脂似的,分外妩媚。

觉自己要爆炸了。

隋风最怕看见他这样的神情,烦躁地一挥手:“昨晚我喝醉了,说的话当不了真。你别我!”

“……”

“哥……你站在这儿嘛?”

这句话说来像在撒。从小到大,程一直喜对他撒,乐队其他三个人还笑过他,说程是他养的小狗狗、

围着围裙,背影很清秀,瘦腰窄,肩膀也不宽,像个的短发女生,很难想象这样瘦弱的里能爆发那样亢的声音。程的声音条件与白晚一样,都是得天独厚的,虽然技巧上还有待磨炼,他却有一个白晚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他比白晚更懂如何和表达情,可以说,他比白晚更适合当一个行歌手,为大众唱心声。

隋风也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好像一个偷看的变态,他摸摸鼻,想说什么,一开,却打了个酒嗝。

厨房里很快响起了炒菜的声音,隋风的一瓶啤酒也见了底。其实他酒量很好,昨晚那么多白酒也没怎样,现在一瓶啤酒本不是问题,只是空腹喝有难受罢了。

“真的吗?臭吗?”隋风故意对着他哈气。

他是天生的歌手,本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自己和乐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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