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世就是在那里遇到的姚珍,他喜吃姚珍摊上的馄饨,只要有机会
,都会去他摊上吃上一碗,两人渐渐熟络,偶尔也会聊上几句,他发现这个男人看上去
情温和,却容不得别人欺负,有时遇到不给钱的
客,他是直接拿着刀
架在人家脖
上,一双
睛跟野狼似的。
“疼……”小孩捂着脑门轻呼,一抬眸,正瞧见自己哥哥关怀的目光。
那时姚珍一边在酒楼打杂,一边供那人读书,两人相依为命了好些年,后来那书生考中秀才,翻脸不认人,娶了个土财主的女儿。
事后回想起来,也不过是蒜
的小事,他哥哥内里蔫坏,他又不是第一天知
,至于顾琛,那人从来就是唯吾独尊的人,只是这几年
意听到动静,忙回转
查看,见小主
似乎受伤,一时间连灯笼都提不稳了。
以他的份,给一个罪犯撇清罪名再简单不过,随后把人带
了
里当御厨,凭借
神
化的刀工和厨艺,他最后成了御膳房总
。但那个时候,无论男人女人,姚珍都丝毫不
兴趣。
叶重晖心疼得要命,想伸手给他,又怕碰到会更疼,只连连
歉:“都是哥哥的错,哥哥肚
不够
,撞疼了阿锦。”
叶重晖见他笑了,倒有些受若惊:“阿锦……不生气了?”
因着这一,他才越发瞧得上这个普通的小贩,后来姚珍被捕
狱,他便想法
把人捞
来。
而这一世,有他看顾,姚珍在相府过得还算顺遂,不会遇到那些恶人,仍旧保留着淳朴的心,这样的他,应该很容易对小姑娘动心。
两辈毕竟有些不同,前世的姚珍在大
人家当厨
,因着厨艺
超,被掌厨的排挤陷害,最终丢了饭碗,
落街
,就在那时,他遇到了一个穷酸书生。许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顺理成章走到一起,在最艰难的时候互相扶持,互相依靠。
素来与人为善的厨,接连遭遇恶人的打磨,终于学会了反抗,他憋了
气,提了把菜刀闯
婚宴上,把那场婚礼搅得天翻地覆,闹得那秀才和那一家人颜面尽失,背井离乡才肯罢休。
之年,仍是孤一人,如果
意喜
他,也许可以撮合。
姚珍早已不是小
,自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连夜
逃,去了京城。
其实撞得并不很重,不过这太
贵,轻轻碰到一下就疼。叶重锦捂着脑门,却是忍不住笑
来,“哥哥,你真傻。”
不过他到底年轻,土财主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临走前,给了县令一盒珠宝,让他找个由整死姚珍。
叶重晖亦步亦趋地跟在小孩后,见他直直地往前走,不知在想什么心思,竟是要往前方的白桦树上撞,而
意提着灯笼走在前面,注意不到
后的动静。
小孩抿着,轻轻摇了摇
,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迁怒,因着气顾琛,连带把哥哥也给气
去了。
刚好那时有个案找不到真凶,县令一合计,这不是现成的替罪羊么,于是下了通缉令,捉拿姚珍。
他心下一惊,快步挡在树前,小孩就这么直接装他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