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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2/5)

杀了那么多人,他唯一到杀人是件痛快事的就是那次他一脚踹死那个副市长儿。那是一年半前他被分后回家休假探亲,顺去某城市看望了一个战友的父母,这个战友的老家朋友请他去夜总会喝酒。屠非酒量如海,那天他足足喝了三斤白酒,有了八分醉意,路过一个包厢时听到包厢里传来女人的惨叫,他推开门一看,看到那副市长儿把一个服务小剥得光,将啤酒瓶她下里,还用烟这女孩脯。他见状大怒,冲上去一脚踹过去,酒醉中的他完全忘记了控制力,结果这一脚就将这家伙给活活踹死了。

屠非有极好的武功底,而且他对格斗搏击有惊人的天赋。他参军伍后仅仅训练三个月就达到了特作战所需各项技能指标,六个月后他跟随分队潜某国,成功捣毁境外某叛组织基地,他亲手杀了五人,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随后他又执行了七八次任务,死在他枪下刀下的有二十七人。

大抵人生就是如此,一个选择错了,有时就会不由己地继续错误下去,直到所有的错误累加重叠在一起,将人生引向绝地,引向毁灭。屠非从背包里一把刀,轻轻挲着。

继去世,这时屠非他哥哥已经开始工作,哥哥把他带到边,用那微薄的工资送他读书。屠非也不负哥哥所望,考上了大学。屠非的父亲是品公司的职工,哥哥也在品公司上班,都是杀猪的屠夫,哥哥一直希望屠非将来他能有息,光宗耀祖,当得知屠非要弃学从军时决不同意,而屠非已经被那个原特勤队队长说服,一门心思要投笔从戎保卫祖国边疆。两兄弟还为此大吵了一架。后来的事就不消说了,如果当初听了哥哥的劝诫,老老实实读书,不去那特队的话,那么他也就不会现现在藏受命刺杀与他无冤无仇之人的这一幕了。

这把刀有三个奇怪之。其一,它并不是一把完整的刀,刀齐整折断了,断折黑得发亮的茬茬,换句话说,这是一把断刀;其二,刀乌黑,金属质地很怪,并不是通常用来制作刀剑的钢铁或者青铜合金,像是一奇特的未知金属;其三,这把刀一旦跟鲜血接,就会有一奇特反应,原本乌黑的表面就会发蓝光,无数红的血丝会浮现来。老郎中曾告诉屠非说这把刀是他当年在一里得到的,对其传承来历一概不知,他给这把刀取了个名字——“嗜血屠刀”。

这是一把式样古朴的刀。刀长五十七厘米,刀把缠裹着金丝银线,刀上面隽刻云雷纹,刀近把刻着四个篆字——“陈胜自佩”。陈胜是谁?就是那位二千多年前秦朝末年因不堪苛政而率领劳夫揭杆起义的领袖,“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和“王侯将相宁有乎”这两句话就是从他嘴里说来的,这把刀就是他的佩刀!

屠非至死都记得当年他和“公”在电话里对话的内容:

从内心里说,他杀那些人并不好受。可是作为一个军人,他并不想去也不能去了解这些人是否是叛国者恐怖分,是否有该死的大罪,他知自己只是军队的特杀人工,他杀这些人仅仅只是秉承军令,无须承担任何杀人后果,非但无罪反而有功,一年半的军旅生涯,他凭杀人就立功五次,获得三枚军功奖章。可他也因为拒绝分队长要他开枪击毙受伤倒地的两名女人一名少年而受到过严厉分。

想到此,屠非心如刀割般刺痛,咬咬牙,暗说一声:“啊,真他妈傻!”

屠非用鳄鱼给这把嗜血屠刀了个刀鞘,里面衬了一层薄铜片,他屠刀,轻轻地用拇指肚在刀锋上刮着,心里权衡着自己究竟该如何理这次刺杀任务。

“屠非,我把你救来,你帮

二千多年过去了,这把刀不知和多少兵砍杀过,饮过多少鲜血,砍下多少颅,到今天依旧锋利如斯。当年老郎中将这把刀传给屠非时曾当着他面用力一砍,就将一拇指的钢砍成两截,而这刀刃上不仅没卷,甚至连一丝痕都没有。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杀死这个人,,可这行为却是酒醉行凶故意杀人,被判死刑。这时神秘的“公”就现了,他也就从军队杀人机转变成了“公”的个人杀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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