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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正经dian好么(2/2)

孔方尴尬地挠。《西游记》就在他脑里,他张就能来。不过,若是将它变成文字,难度不小啊。

孔方差没从椅下去。

方世铂在县学,作为大儒将学的学业视为等大事,他断然不会让方世铂为了代笔中断学业。

你敢驳人家面,那纯粹就是给脸不要脸呗!若传去他还能不能在大兴朝,犹其是大兴朝官场上混?

“当然。”

“县尊啊,这本《西游记》可是把老夫腹中的书虫勾起来了啊,一天不读就难受啊。敢问县尊,它是不是还没写完呢?”

说完战事,洛先生题归正转。

至于后来现的天雷,说是上天为灭朱重九而特意派遣,作为一介大儒,他会相信几分只有他自己知

他拿手抄版《西游记》。自从方世铂被他大送去县学,孔方没有代笔人,他已经很久没“写”了。

堂堂一代大儒,居然为一个小小知县代笔,就算他有这份心,自己也不敢有这份胆量啊。

“县尊,我为你代笔,如何?”

只是孔方不愿实话实说他也不便追究底而已。

“先生你不可能整天守要我边。就怕你在的时候我找不到灵,一旦你离开了,灵却来了。”

“但是呢……你老也知,写书是一份苦差事,写书的灵就象间歇泉,时来时不来,没个准信。”

老洛,正经好么?

“还有,灵它喜静,犹其是夜人静之时,正是灵泉涌的时刻,我又岂敢让先生熬夜?”

方世怡是女,不方便两人长时间相一室,恐引来是非。

最终他犹豫着开:“先生为我代笔,是我的荣幸,我是求之不得啊。”

他脑打了无数个结,然后又舒张开,再打结,再舒张……

孔方果断,《西游记》一共一百回,他才“写”了十回,还有九十回呢。

方世清倒不需避嫌,但是她只喜舞枪,不喜文墨,他还听说他们夫妻情不太好,话都说不到去。

洛先生闻言,顿时就象知有糖吃的熊孩,两放光,死死抓住孔方的手。

洛先生抚额。

“县尊,那可不可赶写,哪怕一章都行。”

洛先生手上的《西游记》有十章,是方世怡复抄给他的。章节虽然不多,但是成功将勾起他兴趣。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拒绝,人家一代大儒为你小小一个知县代笔,那是多大的面

“先生,我……嘿嘿……你也知,我因为得了一场怪病丢失了许多技能,写字就是其一。我不仅写得慢慢,那字还写得其丑无比。”

洛先生探向孔方,满期待仿佛索糖的小孩。

孔方说的是“事实”,他不好意思“人所难”呀。但是书瘾上来,就象烟民犯烟瘾不来几没劲呢!

“之前都是我述,世铂代笔。现在世铂不在家,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然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绝对不是现在的0:500的战损比。

让她代笔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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